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食堂餐具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食堂部分餐具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并提供一次性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食堂部分餐具等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人:中共安庆市委党校
3、项目预算:30170元。最高限价:30170元。
二、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酒店用品、厨房用品或者餐具等;报名商家与投标商家、合同主体、货款结算主体、履约主体必须一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做出承诺;
4、符合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食堂部分餐具等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及报价(见附件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5、投标时需备注拟供商品的实际尺寸(单位为厘米),现场提供报价样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或转包、分包。
三、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11:00前,通过联系电话报名。
四、询价文件组成
询价文件参照下文格式及顺序自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需提供;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询价的不是法人需提供;
6.报价清单(见附件1,加盖公章),供应商须一次性报出不更改的价格,总价报价金额大小写要一致,不一致时以大写为最终报价,小数点后保留2位。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辅材、运输、安装、调试、人工、税等;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3,加盖公章);
8.询价文件装订后需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标明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
五、询价成交原则
符合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单价低于限价且总价报价最低供应商即第一中标候选人。成交结果在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官网上公示。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请于2026年7月16日11:00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密封袋密封处加盖公章)送达中共安庆市委党校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须现场送标,法人或者被授权委托现场送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七、开启
时间:2026年7月16日11:00
地点:中共安庆市委党校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手机)通讯方式在询价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响应文件。
3.询价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4.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56-5226388
地点:安庆市集贤北路1199号。
附件:1.报价清单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承诺函
2026年7月6日
http://www.aqdx.org.cn/uploadfile/2026/0706/bdbc69b9aa206aa.xlsx
http://www.aqdx.org.cn/uploadfile/2026/0706/e2133e5025997f3.docx
http://www.aqdx.org.cn/uploadfile/2026/0706/e3481ed76c3ca0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