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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关于全市党校系统2020年度课题立项的通知
 日期:2020-12-09 10:48:07   阅读:

各县(市、区)委党校、本校各处室: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关于全市党校系统2020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精神,由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申报,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报校委会批准,决定设立2020年度全市党校系统课题26项,其中3项为教学课题,23项为调研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和经费。课题研究时间为立项发文后一年内完成,不接受延期结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和教学任务。课题结项条件:

1.教学课题。课题负责人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进入主体班课堂,且在主体班教学效果测评中优秀率达到90%以上或超过本班所授课程的平均优秀率,同时将课题研究主要观点在内部资料以上报刊发表。

2.调研课题。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项研究成果形成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在市级以上公开报刊上发表,或者形成咨政报告被同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共安庆市委党校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连同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咨政报告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教学课题,还需提供主体班教学计划、课件、教务部门提供的教学效果测评统计表以及经单位领导签字认可的教学效果测评排名证明和鉴定意见等。

四、各课题负责人要认真开展课题的研究和教学工作,各单位负责人要做好本单位承担课题的督促、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课题按期完成并结项。

附件: 2020年度安庆全市党校系统课题立项目录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

                                     2020年10月14日

http://www.aqdx.org.cn/uploadfile/2020/1209/20201209105426557.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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