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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部分对外培训学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06 06:00:24 来源: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部分对外培训学员购买

团体意外保险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

1.中共安庆市委党校部分对外培训学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每年度预计投保人数约3800人。主要采购险种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和伤残)、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医疗费用)项目。

预算金额:10元/人/次,最高限价:10元/人/次

2.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评标办法: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审办法。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一年履约期满,经采购人综合评定中标人服务质量良好以上,且中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服务年度未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投保具体保险生效时间以投保人指定时间周期为准。(一般不超过5个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时间

保险险种

保险责任

保险金额

1

自合同签订起3年。每次保险期限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死亡

5万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残疾

2

自合同签订起3年。每次保险期限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就其事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

1万

相关险种的保险责任条款以中标人经过监管部门报备的保险条款为准。

中标人每次需为采购人开通线上保全业务,并在出险时提供必要的、及时的保全服务。

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满足采购说明会会议纪要要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并打印。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还须提供其所属的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组织授权书原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2)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许可证》,包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

申请人于2026年5月12日15时00分前,通过联系电话提出报名申请,于2026年5月12日15时00分,参加现场答疑说明会并获取谈判文件。

五、工本费

免费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9日15时00分

七、采购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51915时30分

地点:中共安庆市委党校科研综合楼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中共安庆市委党校

地址安庆市集贤北路1199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56-5226388

九、备注

谈判响应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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