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是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从“单行法治理”迈向“法典化治理”的新阶段,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安庆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和皖西南绿色门户,必须深学细悟法典精神,以法典为标尺校准政绩导向,以正确政绩观校准生态建设坐标,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宜城大地落地生根。
深学笃行生态环境法典,筑牢美丽安庆法治根基
把握法典核心要义,校准政绩导向。深刻领会法典“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立法内涵,摒弃“以GDP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安全、绿色转型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核心指标,推动从“重增长速度”向“重发展质量”转变,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转型,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成为安庆发展的鲜明导向。
对标法典制度要求,压实治理责任。紧扣法典“三线一单”、生态保护补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制度设计,结合安庆长江大保护、菜子湖生态修复、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细化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强化执法刚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以严格执法倒逼绿色发展,以责任落实守护生态安全。
普及法典法治理念,凝聚全民共识。将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全民普法重点,依托党校课堂、基层宣讲、校园教育等载体,推动法典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引导全市上下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形成人人关心生态、人人守护环境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成为美丽安庆建设的全民自觉。
树牢正确政绩观,锚定美丽安庆建设方向
坚守生态优先,摒弃急功近利短视思维。安庆作为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屏障,肩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责任。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粗放模式,在项目引进、产业布局、城市建设中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叫停,对生态破坏问题坚决整改,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守护长江安庆段Ⅱ类水质、守护菜子湖候鸟栖息地、守护全域青山绿水。
坚持绿色转型,激活生态富民内生动力。立足安庆生态资源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依托潜山、岳西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做强蓝莓、茶叶等绿色农业,壮大生态旅游、绿色制造等低碳产业,打造“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安庆样板。将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结合,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清零、垃圾分类处置,让良好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坚持久久为功,夯实生态治理长远根基。生态文明建设非一日之功,必须摒弃重短期见效、轻长期积累的政绩误区,聚焦长江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持续推进绿美安庆行动,加强江豚保护、湿地修复等长效工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积小胜为大胜,让美丽安庆建设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聚焦重点攻坚,以法治与实干赋能美丽安庆建设
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守护生态环境质量。对标法典污染防治编要求,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工业VOCs治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严控扬尘、秸秆焚烧污染,巩固PM2.5达标成效;持续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守护长江安澜、河湖清澈;严格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固废处置体系,筑牢全域生态安全防线。
强化生态系统保护,筑牢长江生态屏障。践行法典“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理念,推进长江安庆段生态廊道建设、菜子湖流域生态修复、龙感湖水生植被恢复等重点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擦亮长江江豚“生态名片”,守护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构建全域生态保护格局;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筑牢长江中下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培育高质量发展动能。以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为指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控高耗能产业扩张,大力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绿色建筑、绿色出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构建绿色低碳生产生活体系;将生态环保与产业升级、城市更新深度融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提升。
强化担当作为,以正确政绩观谱写美丽安庆新篇章
深学细悟,让法典精神入脑入心。要把学习法典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创新普法形式,利用“6·5环境日”“8·15生态日”等节点,通过“环企精准云普法”“生态文学作品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法典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形成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落实法典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条款,定期公开环境质量数据,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监督。
压实责任,构建“三级联动”责任体系。要压实属地责任,将生态质量改善、绿色发展水平等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坚决杜绝“数字环保”“表面整改”;压实部门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部门协同机制,避免“九龙治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环保信用修复机制,2025年以来我市已帮扶259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时对恶意违法企业“零容忍”,让守法成为企业的自觉选择。
要以法典实施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生态环境部门的独立执法权,比如法典赋予生态环境部门“以自己名义立案、调查、处罚”的权力,解决了过去执法权分散的问题;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深化与公检法的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超标排放、破坏湿地等行为;要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损害赔偿机制,探索”恢复性司法+生态修复”模式,让违法者不仅要赔钱,还要“补生态”。
生态兴则文明兴,政绩正则发展稳。生态环境法典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法治宣言,也是安庆推进美丽建设的行动指南。让我们以法典为纲,树牢正确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全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安庆,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庆筑牢生态根基,为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安庆力量!
来源:《安庆日报》2026年6月5日A03版理响新安庆,作者系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