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党校、本校各处室: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党校关于2016年度全市党校系统课题立项的通知》(安校字[2016]31号)精神,定于2017年11月底办理课题结项。现将结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材料
1.所有课题负责人需填写《2016年度安庆党校系统课题结项审批书》。
2.教学捆绑课题。县(市、区)委党校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供课题成果进入主体班的教学计划、课件、教学效果测评统计表、经校领导签字认可的教学测评排名证明、成果发表的报刊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各1份;本校课题负责人需提供成果发表的报刊原件1份、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2份。
3.非教学捆绑课题。县(市、区)委党校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供成果公开发表的报刊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或被批示的咨政报告复印件1份;本校课题负责人需提供成果公开发表的报刊原件1份、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2份或被批示的咨政报告复印件2份。
二、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课题结项材料的上报,由各单位教研部门统一组织。《审批书》电子版发至邮箱:aqdxlt@163.com;《审批书》和其他纸质材料邮寄或送至安庆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199号,邮编:246052,联系人:李秋风,电话:13955603428。
2.课题结项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逾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作撤项处理。
附件:2016年度安庆党校系统课题结项审批书
中共安庆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