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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09-16 14:19:34   阅读:

宜政办发〔201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快递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解决制约快递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安全为基、规范引领,创新驱动、协同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融入并衔接综合交通体系,扩展快递服务网络惠及范围,保障寄递渠道安全,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快递业务量达到8200万件,业务收入达到7.3亿元,年均增长40%和30%。全行业就业人员达到8000名左右。与国内重点城市间快件实现48小时送达,设区市间快件48小时投递率90%以上,80%的省内市县实现互寄“次日达”。全市快递业支撑网络零售交易额争取突破120亿元。

三、具体措施

(一)支持快递园区建设

加强规划。快递产业园区、快件分拨中心等快递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快递业发展专项规划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支持分拨中心建设。鼓励各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性分拨中心,重点推进安庆市城区快递园区建设项目,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市、区)分别规划建设快递园区。

加大扶持力度。对快递企业新建快递分拨中心或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收费价格政策,快递企业用电执行一般工业电价,用水、用气按照非居民用价格执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支持快递末端体系建设

完善农村网络布局。鼓励和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发挥现有邮政网点等基础设施优势,提升邮政基础设施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快递企业完善农村地区网络布局,利用邮政企业运输资源、公路客运班线车资源拓展小件快运,发挥邮政网点、城乡客货运场站作用,复合建设快递处理场所和快递营业网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快递服务网络。拓展村邮站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农村快递”便民服务平台。

完善城市配送模式。将快递末端服务网点、智能快件箱等快递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应当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鼓励快递企业通过自建、多企业合建和与第三方联建等形式建设末端服务网点,推动快递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景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应当为快递企业收投快件提供通行、临时停车、代收保管等便利,同时为智能快件箱的安装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三)支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

强化资金扶持。对出港件规模较大且保持较高增长速度的快递企业,按年给予适度奖补。倡导快递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形成2-3家在省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快递企业。

改善融资环境。鼓励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针对快递企业特点,开发适应快递业需要的金融产品,拓展向民营快递企业质押融资、抵押贷款的范围,加大贷款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融资门槛。鼓励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办理商业贷款的民营快递企业,鼓励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贷款优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

(四)推进“互联网+”快递

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

加大与电商合作力度。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建设一体化配送平台,提供多种增值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园区、商贸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建设一体化配送平台,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入驻企业享受园区企业同等政策。

培育“快递+特色农产品”项目。统筹推进“快递下乡”与“电子商务进农村”,支持快递企业参与涉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农业生产新模式。充分发挥现有邮政网络优势在各村建设农村电商站点,给予建设和维护资金支持。

提供多样化服务。支持快递企业发挥供应链管理优势,为制造业提供智能仓配运输等多种服务,积极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新领域。鼓励快递企业开发适应文化旅游产业和农产品的服务项目,带动地方特色产品、旅游景区工艺品、纪念品等“走出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保障快递车辆通行

解决机动车通行难题。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志,在有条件的地方施划快递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切实解决城市快递车辆市区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问题。

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研究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用于城市收投服务的管理办法,推动快递企业全面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0136-2014)的电动三轮车,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配额管理,统一发放通行证。鼓励保险机构为快递电动三轮车提供商业保险,解决“最后一公里”通行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支持快递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高层次人才。支持建设快递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院校开设快递专业课程,与快递企业合作共建业务技能培训基地和学生实训基地。

加强职鉴工作。加强快递职业技能鉴定,将快递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我市补贴范围,逐步实现快递企业全员持证。支持快递企业组织员工参加职鉴考试,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和客户服务水平。

给予政策支持。企业快递业务员持证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按证书等级按人次给予一定奖励。快递企业引入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符合条件的,享受我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优化快递市场监管效能,加强“平安快递”建设

加强市场监管。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制度,从源头防范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监管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健全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坚持综合治理,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升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研究制定智能快件箱的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快递协会、各县市区政府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邮政企业及注册地在安庆的快递企业,方可适用本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实际奖补在政府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时予以体现,具体奖补事项由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和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9日


来源:安庆市信息公开网 2017-09-12

链接:http://aqxxgk.anqing.gov.cn/show.php?id=550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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