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对市委党校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及其委员。 二、主要任务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受理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电话:15505085680 2.电子邮件信箱:aqdyxcz@163.com 3.征求意见箱:设置1个,放置在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楼口。 (三)受理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安庆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