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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日期:2017-11-08 14:08:44   阅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对市委党校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及其委员。

二、主要任务

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2.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3.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4.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5.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受理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以及内设机构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1.电话:15505085680

2.电子邮件信箱:aqdyxcz@163.com

3.征求意见箱:设置1个,放置在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楼口。

(三)受理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安庆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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