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3-06 20:46:48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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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校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各处(科)室、各支部: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实践实施方案,就下一步做好全校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交流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 活动时间:
3月3日~3月7日。
二、 活动组织和形式: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本支部所在处室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交流和讨论等活动。
三、 活动内容:
主要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材料;并结合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和讨论活动。
四、 几点要求
1、 高度重视
各处(科)室,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交流和讨论活动。各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2、 严肃纪律
各支部要严肃学习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签到和会议记录,任何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校活动办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3、 认真学习
大家要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每个党员、干部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要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
校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201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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